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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學年度第一學期二階學分費--應繳名單

敬請學生儘速於11/22前至出納組繳交學分費,依學則第八條規定略以,學分費逾繳費期限未繳交者,應令休學。

應繳費名單,請參附件(二階學分費未繳費者),    

備註1.學生若對金額費用有疑問(是什麼費用),請直接電話洽詢出納組50606分機確認,謝謝
備註2.二階轉帳通道已關才,現在只能在出納組現場繳費了

註冊組 通知

113.11.1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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