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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究生學術倫理修課證明調查

各位研究所的同學大家好:

根據2025年10月15日教學課程委員會第四次會議,115學年度以後入學的研究生,畢業時需要繳交臺灣學術倫理教育中心修課滿6小時以上的修課證明。此案將提交系務會議討論才會正式定案。


不論是否通過,目前在學的研究所同學都不會被要求繳交學術倫理修課證明,原因是2022年3月8日教學課程委員會決議將學術倫理內容融入碩博必修課,已經符合「國立成功大學課程規劃共同原則」自111學年度起要求碩博士生的修業規定。但是,必修課融入的學術倫理內容僅適用於本系,當研究生申請國科會等單位補助時,仍有需要繳交學術倫理修課證明的機會。因此,我們必須督促同學們完成臺灣學術倫理教育中心至少6小時的課程。


至於督促的力道,則視各位同學的修課情況決定。如果很多同學都已經在臺灣學術倫理教育中心修滿6小時課程,老師們會比較放心。如果很多同學還沒修過,老師們就會加強督促。為了解本系研究生的學術倫理修業狀況,請大家填寫以下表單,系辦會以證書號上臺灣學術倫理教育中心查核。

114學年度教學課程委員會召集人
簡宏逸

 

研究生學術倫理修課證明調查表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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