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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究生通識

依本校110年第1次課程委員會:「本校自111年度起入學之博、碩士生應於畢業前修畢研究生通識,其中學術倫理至少6小時,中英文寫作能力及溝通表達至少各1小時。」

本系經110學年度第二學期第1次教學課程委員會決議(111.3.8):
一、博士班必修「史學與史學研究」課程,請授課教師融入學術倫理至少6小時、中英文寫作能力及溝通表達能力至少各1小時,並載明於課程大綱中。
二、碩士班必修「論文寫作與實習」課程,請授課教師融入學術倫理至少6小時、中英文寫作能力及溝通表達能力至少各1小時,並載明於課程大綱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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