博士生資格考作業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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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申請、推薦命題委員名單 1.學生填表申請資格考 2.指導教授先推薦命題委員名單(每科校外2~3名) 3.待學術發展委員會議推薦排序後,指導教授再徵詢命題委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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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學期開學日後一個月內受理申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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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由學術發展委員會討論推薦名單並確認排序 2.得邀請指導教授出席學術發展委員會議,說明命題委員之推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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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徵詢委員命題意願 1.依學術發展委員會推薦名單 2.由指導教授徵詢推薦命題委員意願,每考科一名命題委員 3.通知助教確認後命題委員名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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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發出聘函 1.系上發出資格考命題聘函給委員 2.考試相關事宜:答題數、作答時間、能否開書等,由命題委員決定 3.請命題委員提供書單給助教並通知考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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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考試日申請 1.自獲得命題書單起一年內,需舉行筆試 2.考生準備好即可通知助教進行資格考筆試(提前一個月告知) 3.由系上通知命題委員進行出題 4.請考生確定考試日期及時間,由系上安排場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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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試題 系上請命題委員於考試前一週將命題回覆助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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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閱卷 作答完畢將答案卷寄給命題委員審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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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、成績 1.二星期內命題委員寄回閱卷 2.每題單獨計分,總分70分及格,公告於系網,並通知學生和指導教授 3.未通過者,得申請重考一次 |
※委員書目、出題、閱卷酬勞費1500元。由系上支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