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位考試申請暨領取論文口試合格證書及辦理離校手續
1.請先至助教室登錄,進行畢業學分審查作業(碩士畢業學分30學分,含論文6學分;博士畢業學分36學分,含論文12學分以及相關規定門檻。聽講心得8篇)。
本系受理時間:上學期十月三十一日止;下學期四月十五日止。(請照系所規定時間,逾期不受理)
2.再與指導教授討論確認後,至課務組「學位考試網路申請作業」系統登錄列印申請書(口試地點,先填歷史系館) >
本系受理時間:上學期十一月十日至十二月十五日止;下學期四月十日至五月十五日止。(請照系所規定時間,逾期不受理)
研究生學位考試則細
3.請口考生協助發出學位口試通知單給口試委員(評分表及合格證書由系上製作) >
4.論文本(論文格式規範)請依口試委員人數,至少口試前二週自行交付 >
5.請口考生協助匯整口試委員轉帳帳號(口試審查費、交通費由學校郵局轉帳支付) >
6.進行口試(告知助教日期以安排場地,但場地請自行佈置)
考試時間:上學期十二月十日起至次年一月十五日止;下學期五月十日至六月十五日止。
7.請口考生與指導教授確認已完成論文修改工作(如題目異動,請至學位考試網站申請) >
8.請指導教授簽名後繳回論文修改通過同意簽名單 >
9.至助教室領取合格證明書 >
10.製作論文本,並至圖書館網站上傳論文及繳交論文 >
11.論文本封面日期以口考年月 >
12.繳交論文二本(碩論平裝、博論精裝)至系上 >
13.辦理離校手續 >
14.至註冊組領取畢業證書(最遲須於下一學期開學前一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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